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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给予王义归等2位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关于给予王义归等2位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

  王义归,男,20169月考入太阳集团欢迎您,现为太阳集团2007网站计科11706班学生,学号:201603480。截至116日,在第10周校园疫情防控中该同学累计3次未打卡。

  江 浩,男,20179月考入太阳集团欢迎您,现为太阳集团2007网站物联11701班学生,学号:201703339。截至116日,在第10周校园疫情防控中该同学累计3次未打卡。

根据《太阳集团欢迎您学生违纪处分办法》(长大校发[2017]150)第十五条之规定,经学院研究,决定给予王义归,江浩2位同学警告处分,处分期限自20201111日起至2021511日止。

以上同学如对本处理决定有异议,可在收到处理决定书10日内,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。地址:太阳集团欢迎您东校区3#N204,电话:0716-806139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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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1111